和同性男朋友分手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?我覺得和直人沒有區別
第一段正式戀情的分手
大學畢業後,我如願的進了我舅舅家的企業,一家製造金融設備的公司。
入職的第一天,董事長找我單獨的談話,問我擅長的方向和我未來的打算。
他對我說:「如果你希望以後從事技術,我可以找一幫博士生導師帶你,如果你想走
管理路線我也可以朝這個方向培養你。」
我大學雖然學的是理工專業,可我深知自己並不熱愛這些技術上的東西。
我對他說:「我很希望未來能走管理方向的路線。」
他講:「在日本都是一流的人才做管理,二流的人才做技術。」
我說:「那能做一流的人才,幹嘛要去做二流的呢?」
瞧瞧當年的我說的話,就是那麼的年少輕狂,一臉的無知。呵。
董事長後來問我,希望從哪個部門開始做起?
我對他說:「我覺得無論做管理還是做技術,都要從最基礎的開始,對產品,公司,還是市場情況我都需要進行深入的了解。您就拿我當普通大學畢業生一樣,他們從哪裡開始我就從哪裡。」
就這樣,我和其他新員工一樣,進入了公司的培訓室。
新入職的生活是非常忙碌的,公司裡面的氛圍和節奏井然有序。
頭三個月的學習,我基本上很少有機會和家裡聯繫。
偶爾一點晚上的休息時間,也就是能和坤坤通通電話。
說不了幾句纏綿的話就要早早的去休息。
高強度的學習,已經讓我快忘記了外面的世界。公司在一個經濟開發區,只有周末的時間才能到市內里休息。
記得我第一個月的工資,應該也不能算是整月,一共才800多塊錢。
給家裡爸爸,媽媽,爺爺各買了份禮物,表達了這麼多年的養育之恩。
剩下的錢加上我手上的一點零花錢都給了坤坤。他還是個孩子,不讀書也不工作,家裡除了吃用不給他任何的錢。
坤坤還是整夜整夜的在家玩遊戲,純純一個宅男。
除了我以外他好像沒有任何的交際對象。
我和他講,你如果真的不想讀書了,就去學一份技能,哪怕讀個技校都行,以後也不能總是這樣在家呆著,還是要賺錢養活自己。哪怕你沒錢交學費,我也會想辦法,畢竟我現在有工作收入。即使不多,公司吃住也不用花錢,就省著給你。
他沒說要去學東西,就喜歡玩遊戲,哪也不想去。讓我同意他在家呆著。
冬天來了,他家太冷,住在平房,和我說在家凍腳沒棉鞋穿。
想讓我幫他買雙棉鞋,我給他打了800塊錢再讓他賣點別的用的。
我那時做實習生真的沒有多少收入,雖不怎麼用錢,生活上偶爾還是需要些開銷的。
後來聽說他和他姑姑又要了800塊錢也說買棉鞋穿。
最後,也沒拿這些錢買鞋,買了一塊1600塊錢的顯卡,就為了玩遊戲。
我能理解他愛玩的心情,不過也對他很失望。
家裡和這場面差不多,簡直就是核爆現場,還有一條狗。
我們經常會為了一些小事情而爭吵。開始的時候,我總是忍讓著,覺得年齡小,可能有些事情理解的還不深入,需要慢慢的學習,有一個適應的過程。
他也總試圖在我給他描述的事情中,去理解別人的世界。
可聽故事的人,永遠不能設身處地的感受到說故事人的狀態和心情。
就像學習開車一樣,教練講的再清楚,到了自己開也一樣是手忙腳。
他那種偏激的性格,導致著後來我們很多的溝通,都沒辦法達成一致。
總是希望在眾多的言辭之間,找到一個可以舉反例的突破口。以此來攻擊我,並對我所有所說的事情,都全盤否認。
我和他探討過這個問題,他自己也承認。這麼做他覺得可以讓我,認為他不那麼幼稚。並希望能和我站在一個水平上去交流。
他承認他自己很自卑。我從來沒瞧不起他,是他的自卑把他的心裡問題放大了。
我們之間的爭吵,不准隔夜。即使有情緒可以發洩,但是不能輕易和我提分手。這是我當初對他提出的要求。
我深知兩個相愛的人,總是將「分手」兩字掛在嘴邊,終究會觸痛到對方的心。久而久之感情就會變淡。
我只能原諒他和我說分手兩次,第三次我一定不挽回。
事實證明,最後也是這麼做的。
這個原則聽說他在後來和他的男朋友之間也是這樣執行的。
人,真的是一個可以互相影響的動物。
他最後一次和我提分手,當時我已經在廣州工作一年。
忘記了是具體什麼事情,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瑣事。
總之,他的一番話刺痛了我。「你看你既不能每天陪在我的身邊,又不能給我零花錢,我要你有什麼用?」
我希望各位寶貝,即使和男朋友分手,也不要說如此惡毒的話。
畢竟大家都是真心的相愛過,傷了對方的心,有些情誼真的很難再挽回。
我當時的工作狀態,一直都是全國四處的出差,根本沒有一個相對穩定的居住環境。
偶爾在哪個城市落腳,只有少部分的一段時間,並且還要和同事們在一起生活。
至於什麼時候能穩定,當時的自己也不知道。沒辦法給他承諾,坤坤一直希望能到我生活的城市給他一個家。
我也未曾不想?只是沒有條件。
一年後,我在浙江做了經理,他又來找我談複合,那時候已經感情淡漠了,我沒同意。
我和坤坤的故事差不多就是這些,現在回想和他的那段日子,說不上轟轟烈烈,也算不上甜甜蜜蜜,終歸是不合適吧。
感情還是要遇到一個對的人,將就忍讓都不能讓彼此幸福。
若干年後,我還是見過他。
後來,他父親出車禍死了,賠了家裡一部分錢,奶奶年紀大也去世了。
他家的四合院,後來拆遷,成為了我們當地的火車站,賠了幾套房。
也是因禍得福吧,他自己分到了兩套房子,一套出租,一套自己住。
依舊是不工作,玩遊戲。找了一個男朋友大他好幾歲,彼此家裡人都知道,也算是出櫃了。
他並不在意,畢竟已沒什麼最親近的人。思想依舊是那種比較固執的方式,沒什麼太大改變。
我在想,當初離開他,或許也是對的。